时间:2023/04/25 浏览次数:5019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7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在吹风会介绍,《意见》将老旧小区改造划分三类主要是依据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居民的具体需求,其中基础类要做到“应改尽改”,避免反复改造、多次扰民。
南都记者关注到,实践中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十分繁杂,因此《意见》中提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具体分三类: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
为何将改造内容作出上述三类划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对此解释,划分三类主要是依据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居民的具体需求。
她介绍,基础类是涉及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和居住安全、日常生活保障的基本设施。所以,在工作中要求“应改尽改”,而且政府的财政资金主要是保障这一部分,尽量要求一次性改到位,避免短期内反复改造、多次扰民。
“而完善类是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需要的改造内容。”黄艳解释,比如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居民需求不一致,要达成一致了才能做。
而提升类主要是涉及到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包括养老、托育这些更要看老百姓的意愿。因此,主要看老百姓的需求,后两项基本是“菜单式”的,大家都需要、都同意,就找资源去做。比如老年人多的地方,老年年龄结构比重大的地方,可能更需要养老设施;年轻人多的小区,可能需要托育设施更多一点。
从资金来源来看,黄艳称,基础类的中央补助以及各级财政投入会重点支持,同时也要强调,水暖电气热这些有地方专门负责的单位的出资责任也要落实。完善类,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可能一部分要通过居民的出资还有公共资源的让渡来解决。提升类更要求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的投资,通过设计、改造、运营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支持,更多的是依靠社会专业化的服务和社会专业化的投入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