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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6 浏览次数:3774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市政府日前印发了《江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继2017年《江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后,江门市又一次印发文件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行推进。
“近年来,我市持续对老旧小区升级改造,加装电梯对于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和提升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都意义重大。”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7年市住建局牵头制定《江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江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审批、建设、维护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得以有效推进。 尽管《意见》对推进江门市增设电梯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依然存在“高低层业主之间协调难”等问题,需要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明确基层政府职责,发挥基层政府部门的协调服务功能。此外,随着《民法典》实施,以及近年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推进,有关增设电梯的相关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对《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