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浏览次数:3005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二审
去年10月草案一审稿提请审议后征求各方面意见,此次提请,突出无障碍环境建设基本定位,进一步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改造中加装电梯问题有关规定
草案规定:
国家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
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在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改造中加装电梯,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关切。
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薛峰调研发现,很多老旧小区内老年人数量几乎占总居民数的一半。由于住宅缺少电梯,一些行动困难的老年人常常“困”于家中,难以便捷出行参加社会活动。
草案二审稿综合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将一审稿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相关内容单独作为一条,修改为“国家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便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积极配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草案二审稿抓住无障碍环境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用专门条款进行详细规定,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这充分体现了立法为民的理念。”薛峰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一问题,草案二审稿从国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房屋所有权人三个层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薛峰表示,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草案二审稿相关规定对国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房屋所有权人相关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厘清,围绕目前老旧社区加装电梯问题中的“难点”和“堵点”精准发力。
“草案二审稿对推动解决老旧社区加装电梯问题提供了清晰的立法导向。”薛峰说,建议有关方面持续开展技术攻关,以低成本、更安全、少扰民和标准化为目标,不断创新解决方案,把这项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